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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莱斯特国际学院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复议结果的公示(截止至9月5日17:00时)

日期: 2019年09月04日 18:10   浏览量:

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盘锦校区)第三章《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奖励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级和2018级本科培养方案中对学生通识类课程的界定,秉承规范学院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的宗旨,在广泛听取学生对公示结果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现将莱斯特国际学院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复议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

1、公示结果中红色标注部分是复议中进行修改的内容;

2、本次公示截止至9月5日17:00,如果对公示成绩及排名有异议,请大家在公示期截止前到C07-210办公室复议(只接受现场复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复议)因课程冲突等原因,不能及时到现场复议的同学,可以写明情况委托其他同学到现场复议。

3、本公示期内复议为最后一次,未在复议期间提出异议者,视为对公示成绩结果无异议。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