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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16:34   浏览量: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推优流程,切实做好基层团支部推优工作,更好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莱斯特国际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优”的基本原则

(一)在读大学生入党,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二)“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三)必须严格按照推优的规范流程进行,每个团支部发展人数不超过支部总人数的15%,坚持票数过三分之二原则,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若在2年内不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则需要重新推优

二、“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推优”工作面向莱斯特国际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具有1年以上团龄,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三)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与他人搞好团结,群众基础好;

(七)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如获得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参加社会及院校比赛获得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的可优先考虑;

(八)在以下几方面有问题的不予竞选:在推选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如拉票等;受到过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不文明现象的;在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存在重修现象的。

三、“推优”时间

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9日

四、“推优”流程

(一)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中采取自荐参与原则确定参与“推优”的团员人员名单;

(二)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暨推优大会,会议到场人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90%。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被推举团员应获得超过到场人数2/3的赞成,选出推荐对象;

(三)各支部团建指导员需参与“推优”大会,并对“推优”工作进行指导

(四)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将意见及审核表返还给所属团支部;

(五)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基层团支部确定最终上报名单,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

五、“推优”结果上报

(一)各团支部完成“推优”流程后请认真填写附件1、2,并交给各团支部监督同学处;

(二)“推优”截止至11月29日(本周日)12:00;

(三)“推优”结果将于11月30日(下周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组织部廖同学,电话:18255344588。


莱斯特国际学院团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