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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莱斯特国际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年08月13日 21:33   浏览量:

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莱斯特国际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莱斯特国际学院2017、2018、2019级本科生。评审基数为莱斯特国际学院在籍本科生,2019级转专业学生在现专业评审。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含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2017、2018、2019级学生分别按照对应年级《大学生手册》中奖励办法及莱斯特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执行。

2、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专业为评审单位(成绩排名以学院最终公示结果为准),其他五个单项奖学金以年级为评审单位在年级内通评。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

1、9月8日-9月11日(暂定):学院公示可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等信息,符合评选资格的学生登录本人“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申报,辅导员完成审核环节(计算成绩截止时间以学院最终通知为准)。

2、9月12日-9月14日(暂定):学院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审核学生申报结果。

备注:因排名前20%的学生未参评等原因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可替补。

(二)其他五项单项奖学金

1、8月14日-8月22日:有意愿申报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准备附件1及其他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尽量保证材料加盖公章)。如有问题,请同学们加入所申单项咨询群,各群群号如下:

精神文明奖学金:722210245

文体活动奖学金:1140108247

社会工作奖学金:1124757610

科技创新奖学金:194180104

社会实践奖学金:1139959449

2、附件1及佐证材料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单项名称”,佐证材料需为扫描件形式,同一单项奖学金的佐证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内容应与附件1中加分项的顺序一致

附件1及佐证材料于8月22日17:00之前发送至对应奖学金申请邮箱:

精神文明奖学金:1024791691@qq.com

文体活动奖学金:411359323@qq.com

社会工作奖学金:416081938@qq.com

科技创新奖学金:602002846@qq.com

社会实践奖学金:957936300@qq.com

单项奖学金评审以邮件附件为评审参考材料,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发送相关材料,未按时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同时,评审过程中以个人上交材料表格中填写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的内容一律不予加分。

3、8月23日-8月25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大众评委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社会工作奖学金打擂名单。

4、8月25日:组织社会工作奖学金打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8月26日:公示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初审结果。

6、8月27日:组织初审结果复议工作,拟采用线上腾讯会议形式,不接受除线上复议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复议。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现场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同时,复议内容不包含未填写项目的增减。

7、8月28日:公示单项奖学金评审最终结果。

8、8月29日-9月1日:学生完成“学工一体化”平台申报工作,辅导员完成审核环节。

补充:所有获奖资格保留至9月1116:00,届时有因出现课程一考不及格候选人自动丧失本年度相关奖项的获奖资格。另外,在学年内有违规违纪处分的学生自动丧失获奖资格。

四、其他说明

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进行推进,如有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如有疑问请咨询孙老师:18741721166,E-mail:sunmm@。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十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