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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张某的违纪处理决定

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10:01   浏览量:

莱斯特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经查,某(2019230**2021年1016日请他人代进行体测,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20版中第二十七条之(五)规定。经批评教育,该同学态度端正,能深刻认识错误,及时整改,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提高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如后续有违反上述行为者,将严惩不贷。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