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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2018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8年12月11日 10:16   浏览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2018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现将学院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及全校所有基层团支部;

2.“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3.对在2018年“五四”评选中荣获大连理工大学“十佳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追加2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具体说明见附件2;

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5.莱斯特国际学院推荐名额:优秀团员8人,优秀团干2人,先进团支部1个,追加优秀团员1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3)积极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参评优秀团员的学生团员需学习态度端正,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5)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

(6)团结团员青年,关心集体,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7)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参评优秀团干部的学生团干部应在校区、学院、书院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原则上为17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3)了解团的业务知识,经常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共青团活动,在工作范围内,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发挥核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5)积极参与、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6)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

(7)参评优秀团干部的学生需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具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并能通过积极有效的途径,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并能代表团员利益,及时倾听团员意见,反映团员呼声;

(2)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各种工作手册记录完整,团支部建设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及时缴纳团费,做好团员证的管理、使用等常规工作;

(3)团支部能定期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时事要事探讨,团支部成员信仰坚定、政治素养高;

(4)团支部建有规范的推优工作制度,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团员的评议、考察、写实工作,有效地提高团支部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

(5)团支部在本单位内先锋作用明显;

(6)在全校团支部建设工作评比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4.先进团支部评选参考条件细则:

(1)团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与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团支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3)团支部运用新媒体情况;

(4)团支部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

(5)团支部成员的学习平均成绩。

三、奖励办法

1.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同时对相应团支部追加一个优秀团员名额;

3.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予以宣传表彰。

四、相关说明

1、学院严格遵守申报制及“三公开、一公示”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要逐项填报申报表;

3.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如本团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4.追加名额的申报表须与学院分配名额的申报表分开,单独上交,其中先进团支部追加的优秀团员申报表须与对应团支部申报表共同装订,一同上交;

5.先进团支部2018-2019学年理论学习记录、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证明检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评优资格,本单位所缺名额也将不再递补,相应先进团支部追加优秀团员名额也将被取消。

五、日程安排

1.申报学生个人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电子版于12月14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unmm@。

2.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于12月17日(周一)上午9:00组织答辩(请准备PPT,3分钟),答辩地点:C07-202会议室,请申报学生个人和支部提前10分钟抽签。

附件1-6明细:

1、2018年度“两优一先”各学院团委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十佳团支部追加名额分配表(盘锦校区)

3、2018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4、2018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5、2018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6、“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证明模板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 附件1-6.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