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莱斯特国际学院2018-2019学年班级学风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年03月12日 16:46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风氛围,充分发挥“薪火·楷模”选育平台作用,有效的加强盘锦校区学风建设工作,营造班级浓郁的习氛围盘锦校区学风建设工作,传承“学在大工”的优良传统,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风建设工作要求,现开展莱斯特国际学院 2018-2019学年班级学风建设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莱斯特国际学院2017级和2018级本科生行政班。
二、立项要求
1.建立完善的建设举措。各班级可在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指下建立班级学风建设规划,体现学院、专业特点,适当开展有益的活动。
2.营造团结的学习氛围。在建设过程中,逐渐营造班级全体学生互帮互学、团结进取、充分交流的学风氛围,班级干部应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积极发挥骨干作用。
3.养成端正的学习态度。在建设过程中,在建设过程中,班级全体学生能够勤奋刻苦学习,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积极参加课内外活动。
4.规划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建设过程中,班级有共同的学习目标全体同学能够逐渐规划个人习、发展目标,有为国家富强、学校发展而努力学习的斗志。
5.遵守严明的学习纪律。班级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大连理工学大学生手册》(盘锦校区中有关规定,本学年不发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6.取得显著的学习效果。班级全体学生在学风建设过程中,能够逐渐提升学习成绩,做到学习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7.在完成上述要求外,申请学风建设立项的班级需要满足在校区本学期“阳光半小时”评比中获得B 级以上成绩,未达标者不予结项。
8. 各班参与学院组织的晨读出勤率作为评选参考项目。
三、立项办法
1.班级学风建设立项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取各班级自愿申报的原则。其中,一般项目由莱斯特国际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开展评审,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校区重点项目的选拔评审,若未获批重点项目则仍保留为一般项目。
2.校区将根据立项班级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环节,考核立项班级的建设情况,酌情给与重点项目班级1200元奖励,一般项目班级600元奖励,二者不可兼得。获评校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班级,由学院同步配比等额建设经费,未获评校区项目的班级,由学院支持400元奖励。建设经费限用于购买图书、学习资料、体育活动用品等(符合学校财务报销标准),凭有效发票方可报销,将在结题答辩合格后统一予以报销,未通过结题答辩的班级不予报销建设经费,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名额分配
莱斯特国际学院一般项目名额为4个班级,可推荐参评重点项目名额为2个班级。
五、日程安排
1.3月19日前,班级自主申报阶段。申报班级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8-2019学年班级学风建设立项申报表》,申报材料上交截止至3月19日17:00。
2.3月20日-3月27日,学院评选阶段。莱斯特国际学院组织评选工作,申报班级准备3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3月28日,莱斯特国际学院上报评审结果至校区学生工作部。
4.4月上旬,校区组织参评重点项目班级答辩。请所有可参评重点项目班级准备3分钟以内PPT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5.7月上旬,校区组织开展班级学风建设立项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孙老师0427-2631231。
盘锦校区莱斯特国际学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