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莱斯特国际学院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17:48 浏览量: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推优流程,切实做好基层团支部推优工作,更好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莱斯特国际学院现开展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优”的基本原则
(一) 在读大学生入党,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二)“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三)必须严格按照推优的规范流程进行,每个团支部发展人数不超过支部总人数的10%,即1-3人,坚持票数过半原则。
二、“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推优”工作面向莱斯特国际学院所有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团组织关系在校区者,递交时间未满六个月者,成功“推优”后发展为储备对象,满六个月后党支部再决定是否接纳;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三)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与他人搞好团结,群众基础好;
(七)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如获得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参加社会及院校比赛获得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的可优先考虑;
(八)在以下几方面有问题的不予竞选:在推选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如拉票等;受到过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不文明现象的; 在上学年存在重修现象的。
三、“推优”时间
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4日
四、“推优”流程
(一)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中采取自荐参与原则确定参与“推优”的团员人员名单;
(二)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暨推优大会,会议到场人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90%。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被推举团员应获得超过到场人数50%的赞成,选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将意见及审核表返还给所属团支部;
(四)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基层团支部确定最终上报名单,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
(五)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认真审核,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推优”结果上报
(一)各团支部完成“推优”流程后请认真填写附件3,并交给各团支部监督同学处;
(二)“推优”截止至11月24日(本周日)18:00;
(三)“推优”结果将于11月27日(下周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组织部李同学,电话:18304281986。
莱斯特国际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