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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陈某、邵某的违纪处理决定

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09:26   浏览量:

莱斯特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经查,陈某(20213291**)于2021年10月19日请邵某(20213291**)代替进行体测,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21版)中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之(五)规定。经批评教育,该同学态度端正,能深刻认识错误,及时整改,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提高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如后续有违反上述行为者,将严惩不贷。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