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生工作>>教育管理>>正文

莱斯特国际学院学生请销假流程

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12:21   浏览量:

一、请假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到C07-202办公室填写纸质版《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请假条》,并由辅导员审批签字。

注意:

1. 请假一天以内者,经辅导员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经学办主任审批;请假一周至四周者,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请假超过一个月者,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署意见,报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 批假后学生亲自将假条交给审批教师;如有急病或紧急事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告知辅导员并于事后及时补签请假条。

3.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请假超过六周者,应办理停休学手续。

二、销假

1. 学生未出校者,请假后无需销假。

2. 学生请假出校者,应于返校后通过“钉钉”APP进行销假。具体流程为OA审批-莱斯特国际学院专用-莱斯特国际学院销假申请单-填写表单内容后选择辅导员老师提交。
 
注意:填写销假申请单需提交辅导员签字的请假单和返校后定位信息。

以上未尽事宜,可以咨询辅导员老师或拨打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27-2631231



莱斯特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