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8月17日 12:49 浏览量:
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莱斯特国际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莱斯特国际学院2018、2019、2020级本科生。评审基数为莱斯特国际学院在籍本科生,2020级转专业学生在现专业评审。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2、2018、2019、2020级学生分别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工办发﹝2020﹞54号)及《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执行。(详见链接:http://dli.莱斯特国际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的公示)
3、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专业为评审单位(成绩排名以学院最终公示结果为准),其他五个单项奖学金以年级为评审单位在年级内通评。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
(一)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1、8月18日-8月22日:有意愿申报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准备附件1及其他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尽量保证材料加盖公章)。
2、8月23日:晚上21:00前将《附件1:莱斯特国际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审核表》及其他佐证材料的PDF版本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XXX奖学金-姓名-学号-联系方式-证明材料页码数(含汇总审核表页)”。同时加入对应的奖学金申报QQ群,后续通知、答疑均在QQ群内进行。
序号 |
年级 |
材料提交邮箱 |
奖学金申报群 |
1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2479565114@qq.com |
939535481 |
2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1016069200@qq.com |
575346781 |
3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2571493430@qq.com |
927584850 |
4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3431686760@qq.com |
599698376 |
5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dlitwzzb@163.com |
980293381 |
3、9月2日:复议时,同时进行奖学金评审的补充申报(注意:本轮申报,仅针对8月22日至8月31日间产生的积分)与核算,并完成奖学金评选后续相关事宜。
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将所有佐证材料按填报加分项目顺序粘贴到附件1“汇总审核表”页面后,要求一页只粘贴一个加分项目的佐证材料,同时在该页上说明对应的加分项目。注:佐证材料可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附网站链接。同一单项奖学金的佐证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内容应与附件1中加分项的顺序一致。
(2)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未按时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3)评审过程中以个人上交材料“汇总审核表”中填写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的内容一律不予加分。
(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以佐证材料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内容真实性存疑,核查时不计入加分。
(5)受疫情影响,如果实在无法通过线上找到佐证材料的同学请提交对应加分项目的承诺书《附件3》(附电子签名),返校后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老师补交线下证明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当年所有奖励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8月24日-8月31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等对所有上交材料同学进行评定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实填报者取消申报资格。各评审组将按奖学金类别进行排序汇总(社会工作奖学金须按照评审补充细则进行打擂评选,时间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9月1日:公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加分核定初审结果。
6、9月2日:对有异议的材料、加分情况等组织腾讯会议复议,不接受除复议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复议。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现场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同时,复议内容不包含未填写项目的增减。
复议时间:9月2日13:30-17:00;复议方式:腾讯会议,会议码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复议。
7、9月3日:公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加分项最终排名。
8、9月3日-9月5日:请具有获奖资格的奖学金候选人完成“学工一体化”平台奖学金申报工作,并完成辅导员审核环节。
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务必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学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申报,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未能成功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所有获奖资格保留截止日期,以学校学生处通知为准。届时有补考成绩未出或未通过等情况的候选人均自动丧失本年度相关奖项的获奖资格(以综合教务系统成绩查询为准)。另外,在学年内有违规违纪处分的学生自动丧失获奖资格。
9、9月10日前,公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上交学校验收。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
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时间安排以学校学生处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进行推进,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如有疑问请邮件咨询,E-mail:tangziyu727@。
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