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结果公示及复议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10:23 浏览量:
根据《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学生手册》中奖励办法及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补充细则相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8月18日-8月22日学生自主申报、上交材料,8月24日-8月31日大众评委评议,8月30日社会工作奖学金线上打擂,现将精神文明、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奖学金初审结果、社会工作奖学金最终结果进行公布。
重要说明
1.请所有同学确认各项初审表格中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尤其是学号、姓名信息,若发生错误将直接导致在后续奖学金证书制作、奖学金发放、荣誉称号评审、专项奖学金评审时出现错误,若不及时反馈,出现问题将由个人承担。
2.若认为初审结果有问题,请于9月2日加入各单项奖学金对应的腾讯会议进行复议,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精神文明奖学金:306 599 064复议时间:14:00-16:00
文体活动奖学金:678 114 623复议时间:14:00-16:00
科技创新奖学金:581 776 307复议时间:9:30-11:30
社会实践奖学金:507 868 494复议时间:14:00-16:00
3.本次初审结果仅代表初审成绩,加分数、排序均会因为复议发生变化,所有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本次审核结果无异议,需尊重复议后的最终结果,社会工作奖学金为最终结果。
4.获得奖学金的所有同学将进行成绩复查,如出现本学年相关课程一考不及格,取消获奖资格,名次顺延。
5.在初审结果中,除本人存在的问题外,若发现其他不符合规定、出现矛盾的地方均需要在复议期间进行申诉、举报。
6.复议仅针对加分项目出现错加漏加、证明材料不充分问题,并进行奖学金评审的补充申报(注意:仅针对8月22日至8月31日间产生的积分),对于没有按时上交材料或申报时未填写的项目一律不在复议范围内。
7.希望所有同学高度重视初审结果公布及复议工作,所有问题均要在复议过程中反馈,逾期不予办理,复议必须实名制。同时,因本人未参加复议、未在复议时间内进行反馈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望周知。
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