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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12:04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校团委决定在2023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工学子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弘扬大工精神,用科技报国的实际行动,将小我融入大我,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在校区团工委统一安排下,莱斯特国际学院现开展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强国有我 青春有为

二、实践时间

2023年7月12日—2023年8月25日(项目准备及实施阶段)

三、实践要求

1.项目主题包括“理论学习教育团”、“科技创新报国团”、“乡村振兴促进团”、“国情社情调研团”、“走进名企观察团”以及“科技实践”重点立项

2.团队立项材料发送至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个人立项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lsttwsjb@163.com,立项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2日20:00

补充:详细立项要求请关注“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http://pjxqtw.dlut.edu.cn/info/1057/11742.htm)”,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团队、个人立项

四、“缘莱是理”系列社会实践团招募

1、招募对象

由莱斯特国际学院学生担任队长的社会实践团,实践团内学院学生占比至少50%。

2、活动要求

(1)实践团需严格遵守校区团工委的统一工作安排,按期进行实践立项、中期报告、后期总结等工作;

(2)实践团的名字需以“缘莱是理”为前缀,并使用统一的“缘莱是理”logo;

(3)实践团需先完成校区立项,并将立项文件(《立项信息采集表》、《立项登记表》)及附件1-《策划书》(基本情况、行程、预算等)于7月11日20:00提交至学院实践部邮箱(lsttwsjb@163.com)进行审核,邮件主题命名为“缘莱是理·xxx”实践团立项材料,实践部将通知审核通过的团队;

(4)实践团需通过学院官网、官微进行实践宣传,将所发推送或新闻等文字交由学院团委实践部进行审核,并将所发说说、动态、短视频等实践成果及时向实践部汇报,后期需协助学院实践部进行结果宣传;

(5)整个实践期间,学院实践部也会对团队进行协助、指导和管理;

(6)计划担任“缘莱是理”系列实践团的队长请加入群聊:636324399。

3、资助机制

(1)成功结项的“缘莱是理”系列社会实践团经审核后,将获得上限1000元的差旅资助(交通费、住宿费)以及300元的物资资助(队旗、队服、印刷材料等),资助金额将根据团队成员完成个人申优的比例来决定;

(2)若在校区团队申优答辩中获得奖项,学院将额外给予同额差旅资助(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参与答辩未获奖给予500元差旅资助);

(3)请需要报销的同学留存好全部票据,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税号:12100000422436090K。

4、补充通知

(1)实践策划力求主题明确,形式新颖,能够引导青年学子在实践中加强磨炼,增长本领;

(2)团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改,如经学院审核发现违反相关要求将取消奖励资助;

(3)如发现校区立项文件中存在未在学院备案的“缘莱是理”系列社会实践团,实践部将联系校区团工委取消该团队的立项资格。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实践通知

1、实践意义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青年文化自信,学院新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实践,同学们可以通过学习非遗文化精髓、发掘地方文化特色、感知红色文化魅力等方式开展活动,在“文化实践”的沃土中不断坚定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

2、申报要求

实践团需先完成校区立项,并将立项文件及附件1-《策划书》于7月11日20:00前提交至学院实践部邮箱进行审核,邮件主题命名为传统文化专题实践“缘莱是理·xxx”实践团立项材料,实践部将通知审核通过的团队并协助团队完善实践内容;

3、资助机制

学院将额外给予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实践的团队500元的差旅资助以及150元的物资资助,实践团需配合好实践部做好宣传工作。

六、实施要求

1、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要以自身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合理策划实践内容,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高度关注实践地区的极端气候变化,及时关注自身及团队队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好防护、减少聚集。实践过程中严格服从校区团工委和学院团委的调控,所有实践成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立项文件);

2、鼓励各实践团队邀请辅导员、班主任、思政班主任等教师参与实践活动指导,增强实践成果的价值与意义,反对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

3、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实践部所有。

在实践中锻炼自我,品味青春,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实践过程中肩负起弘扬大工精神的使命,更好地展现学院的风采,学院的莘莘学子,行动起来吧!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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