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莱斯特国际学院2019-2020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年08月07日 15:00 浏览量:
莱斯特国际学院各团支部:
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是奖学金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团支部建设,深入了解、有效考察团支部成员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莱斯特国际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19-2020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莱斯特国际学院2017级、2018级、2019级各团支部本科生
二、评议时间
8月8日--8月17日
三、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团支部民主评议以各专业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与评议,团支部内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百分比计算方式从前向后依次四舍五入。
2.由于疫情影响,各专业班级团支部需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会议,务必通知到所有支部成员出席,支部成员根据本学年的综合表现对所有成员进行互评,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
3.在2019-2020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规定:根据团支部同学民主评议进行排序,排序前 7%每人加 10 分,8%—20%每人加 6 分,21%—40%每人加 2 分;排序在后 6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当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学金。
4.在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详见《大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对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团支部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者,根据评选条件可授予相应称号。
5.由于本次民主评议在线上进行,最终汇总结果需由团支书通过屏幕共享功能进行现场分数汇总排序,需班级同学以及参会教师回复无异议视为评议结束。
6.各团支部确认评议无异议后提交《2019-2020学年xx团支部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1)至年级负责人处,务必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任何信息错误均可能影响学生奖学金评选)。
四、评议结果报送要求
请各年级于8月18日上午11:00前将各团支部结果汇总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Rui@,邮件主题命名为《2019-2020学年莱斯特国际学院第x团总支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
有任何问题请咨询:0427-2631231。
莱斯特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