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5月19日 16:57 浏览量:
各位2021届毕业生:
为积极引导毕业生传承大工红色基因,担当兴校强国使命,鼓励毕业生主动投身国家建设,弘扬校园就业主旋律,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3) , 学校决定面向2021届毕业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 ,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自我定位合理,职业目标明确,在就业中积极主动,在毕业生中有良好影响;
(五)就业去向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1、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入选部队文职;
3、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选调生及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选调生”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 “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
4、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 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 就业重点单位引导目录》 (见附件4) 。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认真填写电子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见附件1) ,经本科生辅导员或研究生辅导员推荐,提交到所在学部、学院。
(二)各学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电子版申请表里填写推荐意见、打印为纸质版后加盖公章,与“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见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招生就业处。
(三)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确认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所有评审工作均以毕业生申报时的就业去向为准,如发生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违约或违纪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材料报送
(一)学院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午17:00。
(二)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纸质版材料提交给C07-202唐子宇老师,申请表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angziyu727@。
莱斯特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