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21:19 浏览量:
班级民主评议工作是奖学金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深入了解、有效考察班级同学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莱斯特国际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莱斯特国际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
二、评议时间
7月1日--7月22日
三、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班级民主评议以各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与评议,班级内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百分比计算方式从前向后依次四舍五入。
2.各专业班级必须召开现场会议,务必通知到所有班级成员出席,班级成员根据本学年的综合表现对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打分,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辅导员需要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3.在2020-2021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规定:根据班级同学民主评议进行排序,排序前 7%每人加 10 分,8%—20%每人加 6 分,21%—40%每人加 2 分;排序在后 6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当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学金。
4.在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对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者,根据评选条件可授予相应称号。
5.各班级评议结束后,需要提交《莱斯特国际学院2020-2021学年班级民主评议排序表》,须由班级所有同学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辅导员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
6.各级队确定结果无异议后提交《莱斯特国际学院2020-2021学年班级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务必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任何信息错误均可能影响学生奖学金评选)。
四、评议结果报送要求
文件将各年级自行发布,请各年级于7月23上午11:00前将各班级结果汇总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Rui@。
有任何问题请咨询:0427-2631231。
莱斯特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