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中社会实践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20:59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鼓励学院学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引导同学们走出校园、走向社会,用实际行动将小我融入大我,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同时规范学期中社会实践的审核及认定程序,莱斯特国际学院现针对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中社会实践(非寒暑假)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践内容
鼓励学院青年重温红色历史,参访革命展馆;关注时代发展,调研社会动态;开展志愿服务,贡献青春力量;了解企业文化,探寻学科前景……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勇担新时代青年人的使命与担当。
二、立项方式
本次学期中社会实践活动采取线下形式开展,由组织或者个人发起的社会实践活动,需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表,并将所有成员或个人的《家长知情同意书》整理成压缩包,一同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lsttwsjb@163.com。
(1)普通团队立项:团队人数至少为3人、至多为15人,立项材料请填写附件1;
(2)特殊团队立项:以团支部等为团队或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特殊立项形式,团队人数可以超过15人,请填写附件2;
(3)如确有必要开展个人立项,请填写附件3,个人立项要确定活动的真实有效,并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注:若未在实践前上交立项表进行立项,该实践不予承认。
三、结项方式
1、结项材料
(1)实践报告
团队:团队实践报告须采用附件4统一封皮及格式,报告中应插入相应活动照片,全文应在3000-5000字,应包含活动目的意义、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等。团队实践报告需以“学期中实践+团队名称”命名。
个人:个人实践报告须采用附件4统一封皮及格式,报告中应插入相应活动照片,全文应在1000字以上,应包含参与活动的目的意义、实践过程、活动感悟体会等。个人实践报告需以“姓名+学号+团队名称”命名。
(2)照片
团队:实践团队需要上交6张精选的电子版照片,每张照片以当时活动内容命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个人:团队中的个人需要上交2张含本人的电子版照片,每张照片以当时活动内容命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证明材料
团队需额外提供实践活动新闻、推送、说说等形式的链接或截图,以证明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2、结项时间及要求
材料提交:个人结项材料需与团队结项材料一同由实践团队负责同学发送至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所有实践材料须按照附件中要求整理成压缩包进行上交。
提交时间:5月15日、5月30日及6月15日当天0:00-23:59为结项材料上交时间,需要在社会实践结束两周内及时上交结项材料。
截止时间:本次学期中社会实践截止时间暂定为6月15日,截止日期后不再收取结项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学期参加多次学期中社会实践,学时依次减半(第一次为4学时,第二次为2学时,第三次及以后均为1学时),每个学期中社会实践、寒暑假社会实践均独立计算学时;
2、本次社会实践要求学生充分考虑自身学业情况及安全情况,自愿参加;
3、莱斯特国际学院社会实践咨询群:714438751
4、最终解释权归莱斯特国际学院团委实践部所有。
希望莱斯特国际学院的莘莘学子能够怀揣热忱,积极投身实践活动,于实践中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青春风采,体会青年的时代责任与使命担当!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