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莱斯特国际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12:39 浏览量:
一、民主评议流程
(一)评议对象
莱斯特国际学院 2023级、2022 级、2021级在籍本科生(参评人数及名单应与学院奖学金评审基数保持一致)。
(二)评议时间
7月1日 – 7月12日
(三)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班级民主评议以各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与评议,班级内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百分比计算方式从前向后依次四舍五入。
2、各团支部必须召开会议,务必通知到所有班级成员出席,并邀请辅导员老师、专业班主任、思政班主任出席会议,班级成员根据上一学期的综合表现对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打分,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辅导员需要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具体流程如下:
(1)每名同学准备一分钟左右的发言(每人可视情况放弃),各个团支部自行规定发言顺序。
(2)每名同学对所有同学进行排序投票,建议各个团支部使用问卷星排序功能。(例:班级中有 30 名同学,每人从 1-30 进行排序,序号不可重复、不可漏填)。
(3)辅导员公示现场排序结果,团支书配合计票,经辅导员检查、核对后,公布前60%排名情况,并针对排名后40%的同学情况给予保密。
3、在 2023-2024 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规定,详细算法见《莱斯特国际学院全员民主评议算法》(附件1),考察学年全员民主评议排名后 4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当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学金。
4、各团支部评议结束后,请辅导员等待学生返校后上交纸质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XX团支部民主评议排序表(学生)》(附件2),纸质版须由团支部所有同学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辅导员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作为奖学金评审工作备案。
5、各团支部评议结束后,团支部成员无异议后,请辅导员于 7月 12日前提交电子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莱斯特国际学院团支部学生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至唐老师处,务必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任何信息错误均可能影响系统导入),纸质版材料须由所有辅导员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交。另,请辅导员老师上交电子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莱斯特国际学院团支部民主评议辅导员、专业班主任、思政班主任打分汇总表》(附件4)至唐老师处留存。
二、注意事项
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将于 7 月 15 日至 7 月 19 日在学院官网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唐老师,电话0427-2631231,公示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莱斯特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 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