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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的公示

日期: 2022年03月29日 13:57   浏览量:

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结合校区和学院特点,经过多次研讨,召开学院各年级学生代表会议研究制定《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审方案补充细则(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3月31日16:0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邮件真实署名反馈至tangziyu727@dlut.edu.cn。


莱斯特国际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

第一条 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审,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评审。

第二条 对于参评精神文明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学生,当出现并列情况时,奖学金评选将参考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百分比,从上至下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个性课程和第二课堂课程除外)成绩合格,有一门及以上上述课程一考不及格的学生,不能申报当年奖学金。

第十五条 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条件

(补充)2、民主评议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补充)3、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个人卫生平均成绩及具体计算方式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 文体活动奖学金评选条件

(补充)文体活动奖学金评选中,对有争议的相关竞赛等加分项目,由申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议后,确定是否加分及其分值,原则上参赛即获奖的加分不计入奖学金加分。

(补充)5、校区级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加6、4、2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6、4、2分;经学院选拔推荐到校区参赛但没获奖者加1分。

(补充)7、参加学校、校区或本学部(学院)组织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一二九文艺演出、新年音乐会等重大庆典的公益性演出的演员、主持人等,每参加一项活动加1分,累计不超过8分,其中学部(学院)级演出累计不超过5分,组织者不加分;

(补充)11、校区级各类比赛是指校区各职能部处、校区团工委、校区学生会在全校区范围内主办的比赛。

第十七条 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条件

(补充)校区级学生干部加分参照校级执行,书院级学生干部加分参照学院级进行;

(补充)1、校区团工委各中心学生负责人,根据工作绩效考核,职务加分满分15分;

(补充)2、校区团工委各部门学生负责人,根据工作绩效考核,职务加分满分12分;

(补充)3、书院单元长,根据工作绩效考核,职务加分满分10分;

(补充)5、书院副单元长,根据工作绩效考核,职务加分满分6分;

(补充)15、楼宇自我管理委员会包含各书院的学生组织(楼委会除外);

(补充)16、补充,基础分值排名前80%(含 80%)的申请人直接获得社会工作奖学金;基础分值排名80%-120%的参评人需分年级进行打擂,按打擂成绩排序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补充)16、根据学生干部考核结果,考核为A等级的学生干部按职务加分为满分;考核为B等级的学生干部加80%的职务分;考核为C等级的学生干部加50%的职务分;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中有一项为D等级的学生,不可参评当学年社会工作奖学金。

第十八条 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条件

(补充)5、参加校区级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加6、4、3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6、4、3分;经学院选拔推荐到校区参赛但没获奖者加1分。

(补充)补充说明:各级别数学建模类竞赛的Finalist、Meritorious、Honorable奖项,参考一、二、三等奖,“成功参与奖(SP奖)”不计入加分项;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中,对有争议的竞赛,学术、科研论文、专利、科创竞赛等加分项目,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议后,确定是否加分及其分值。

(补充)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攀登杯”、“卓越杯”、“创梦杯”的按原获奖分数*2。

第十九条 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

(补充)2、获校区的优秀志愿者,加6分;

(补充)4、参加学校、校区、学部(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寒假社会实践与暑假社会实践分别计算加分,在同一年度寒假或暑假,参加多个社会实践团队者,只按一个团队计算;

(1)获评学校设立的重点团队,团队成员加4分,其他实践团队成员及个人加2分,所有队长另加1分;

(补充)7、参加学院组织的义工、志愿活动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本补充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