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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10:26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团中央“三下乡”“返家乡”工作要求部署,进一步深化学校“1236行走的课堂”实践育人工作内涵,学院将在2024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社会现实场景中发现“真问题”,产出“真成果”,努力成长为新时代新征程的“青年实干家”。现将莱斯特国际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实践时间

20240714日前:项目立项阶段

20240901日前:项目准备及实施阶段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初:项目结项及评优阶段

三、实践要求

1.项目主题包括“理论学习教育团”“科技创新报国团”“乡村振兴促进团”“国情社情调研团”“东北振兴智汇团”以及“科技实践”“乡村振兴”重点立项。

2.申报普通项目主题的团队需于714日前将立项材料发送至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

3.申报“科技实践”“乡村振兴”重点立项的团队立项材料需于712日前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lsttwsjb@163.com,学院在两类重点立项中上限各推荐一支队伍,校团委也将择优确定重点立项团队,并对最终顺利结项的项目予以资助。

补充:详细立项要求请关注“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http://pjxqtw.dlut.edu.cn/info/1057/12747.htm)”,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立项。

四、“缘莱是理”系列社会实践团招募

1、招募对象

由莱斯特国际学院学生担任队长的社会实践团,实践团内本学院学生占比至少50%

2、活动要求

1)实践团需严格遵守校区的统一工作安排,按期进行实践立项、中期报告、后期总结等工作;

2)实践团名字需以“缘莱是理”为前缀,并使用统一的“缘莱是理”logo

3)实践团需先完成校区立项,并将立项文件(《立项信息采集表》《立项登记表》)及附件1-《策划书》(基本情况、行程、预算等)于7171700前提交至学院实践部邮箱(lsttwsjb@163.com)进行审核,邮件主题命名为“缘莱是理·xxx实践团”立项材料,实践部将在审核后通知通过的团队;

4)实践团需通过学院官网、官微进行实践宣传,将所发推送或新闻等文字交由学院团委实践部进行审核,并将所发说说、动态、短视频等实践成果及时向实践部汇报,后期需协助学院实践部进行结果宣传;

5)实践期间,学院实践部也会对团队进行协助、指导和管理;

6)计划担任“缘莱是理”系列实践团的队长请加入群聊:983673046

3、资助机制

1)成功结项的“缘莱是理”系列社会实践团经审核后,将获得上限1000元的差旅资助(交通费、住宿费)以及300元的物资资助(队旗、队服、印刷材料等),资助金额将根据团队成员完成个人申优的比例来决定;

2)若在校区团队申优答辩中获得奖项,学院将额外给予同额差旅资助(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参与答辩未获奖给予500元差旅资助);

3)请需要报销的团队留存好相关报销凭证,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税号:12100000422436090K

4、补充通知

1)实践力求主题明确,形式新颖,能够引导青年学子在实践中加强磨炼,增长本领;

2)团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改,如发现违反相关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奖励资助;

3)如发现校区立项文件中存在未在学院备案的“缘莱是理”系列社会实践团队,实践部将联系校区团工委取消该团队的立项资格。

五、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专题实践通知

1、实践意义

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红色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认识国情、接受锻炼、磨炼意志,用实际行动在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的伟大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2、申报要求

实践团需先完成校区立项,并将立项文件及附件1-《策划书》于717日前提交至学院实践部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专题实践】缘莱是理·xxx实践团立项材料。

3、资助机制

学院将额外给予申报此专题实践的团队500元的差旅资助以及150元的物资资助,同时实践团队需配合好学院实践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六、实施要求

1、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要以自身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合理策划实践内容,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高度关注实践地区的极端气候变化,及时关注自身及团队队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实践前所有实践成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立项文件);

2、鼓励各实践团队邀请辅导员、班主任、思政班主任等教师参与实践活动指导,增强实践成果的价值与意义,反对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

3、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实践部所有。

学院的莘莘学子,行动起来吧!在实践中锻炼自我,品味青春,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实践过程中肩负起弘扬大工精神的使命,更好地展现学院的风采。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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