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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第十一届 “榜样大工”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18:13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握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契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选树当代践行大工红色基因的先进青年典型,及时宣传和表彰我校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基层组织与青年代表,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榜样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励青年学子继续坚定信念,担当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校团委将于2021年4月举办“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第十一届“榜样大工”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第十一届“榜样大工”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将评选九个方面的学生先进个人(集体)及入围奖若干,并实行弹性奖项制,各奖项数量约为2-5个,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相关评选工作,奖项最终获奖名额将由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评选工作实际综合评议确定。具体如下:

二、评选条件

1.各奖项申请条件

(1)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思想进步、立场坚定、热爱集体;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

(4)在参评奖项方面有突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

(5)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无违纪现象;

(6)其他条件以各奖项评选条件为准。

2.各奖项评选条件: 

“社会工作奖”:旨在挖掘心系集体、热爱本职工作、严于律己、甘于奉献、扎根基层的优秀学生干部,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且工作方法和成效较好,在工作中“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青年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自强不息奖”:充分体现“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的大工精神,在各方面积极进取,克服困难,表现突出,其自立自强的事迹在青年学子中影响广泛,具有较强的榜样示范作用。

“文体才艺奖”:在文艺和体育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艺并带动身边同学,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代表学校在全国、省、市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学术科研奖”:专心学术科研,勇于创新,立足所学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创新意识,取得突出的学术科研成果,代表学校在“挑战杯”等全国、省、市各类科技竞赛上获得相关奖励,重点突出学术的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回归学术初心。

“社会实践奖”:坚持实践砥砺,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及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展现当代大学生优秀品格,带动并影响他人积极投身实践,并取得优秀的实践成果,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公益爱心奖”: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过程中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弘扬奉献精神,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就业典范奖”:有崇高的职业理想,科学的生涯规划,通过自身努力,传承大工红色基因,担当兴校强国使命,投身国家建设。签约到与专业对口的大型央企国企、重点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符合“国防现代化”“互联网+”“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或参与选调生项目、“三支一扶”项目、基层或西部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参军入伍、应聘部队文职等。

“创业先锋奖”:有勇敢执着的创业精神,自主从事创业相关活动。拥有较为成熟的创业团队,具有一定创业方面的成功经验,成立了相关企业或组织。积极参加“创青春”、“互联网+”等各级各类创业相关比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奖励。

“榜样特别奖”:为国家、学校在相应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通过各种方式主动担当作为,其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在校内获得广大师生好评,突出展现大工红色基因,有效提升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三、申报制度

莱斯特国际学院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均可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团委审核,进行推荐。学院团委每个奖项推荐个人(集体)不超过1人(个)。

四、评审安排

(一)评审制度由校团委牵头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

(二)评审流程

(1)申报个人(集体)向所在二级团委、研究生院团工委、盘锦校区团工委提出申请;

(2)二级团委、研究生院团工委、盘锦校区团工委审核;

(3)学校团委组织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审名单;

(4)复审按照奖项进行分组公开答辩,确定进入终审名单;

(5)网络投票;

(6)终审答辩及评议,按照奖项进行分组公开答辩及评议;

(7)公示评选结果。

五、相关要求

1.原则上参评个人(集体)每年度仅限报一项,不可兼报。

2.原则上上一年度获奖个人(集体)两年内不可重复申报同一类奖项。

3.候选个人或集体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件1/2)。个人申报:打包上交个人生活照横板、竖版各一张,个人事迹相关照片不少于5张;集体申报:打包上交集体合影至少2张,集体事迹相关照片或视频素材不少于10份。

4.莱斯特国际院本科生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9日17:00,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各申报个人(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后,将上交材料以“榜样大工个人/集体申报表-XXXX奖-姓名”统一命名并按时发送至邮箱dlitwzzb@163.com。答辩时间暂定为4月10日,学院团委将会同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老师结合学生事迹、答辩情况等综合确定推荐人选。

5.获奖个人(集体)有义务配合开展事迹宣讲等相关活动,若获奖个人(集体)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如有疑问,请咨询组织部廖同学,电话:18255344588。


莱斯特国际学院团委

2021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