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生工作>>学院团委>>正文

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5月31日 21:09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养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增强各级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生干部换届提供重要依据,莱斯特国际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团委、学生会、职协及各学生班级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学年。

二、考核负责人

1、各学生班级班委由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及思政班主任负责组织考核;

2、团委、学生会、职协学生干部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1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应包含但不限制以下内容: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岗位职责履行、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及工作创新等。

五、考核办法及评级要求

1、班级考核采用班级内评议*50%+辅导员/班主任/思政班主任*50%的方式进行;学生组织考核采用上级对下级考核*30%+互评*20%+下级对上级考核*20%+客观部分*30%的方式进行;

2、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需进行所有职务的考核;

3、工作时间少于半学年的学生干部不予考核,工作时间多于半学年但不满一学年的按半学年算,并且在考核汇总表中工作周期栏填写“半学年”;

4、考核成绩分为四档:A档(0-20%),B档(0-60%),C档(0-20%),D档(0-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过每档的最高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可以只评A、B、C档,不评D档。

六、注意事项

1、考核完毕后,请填写附件《2020-2021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以年级或者学生组织为单位,将电子版于6月12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dlitwzzb@163.com;

2、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董老师,咨询电话:0427-2631231。


莱斯特国际学院团委

2021年5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