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8 点击:[]
莱斯特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经查,张某(2019230**)于2021年10月16日请他人代进行体测,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20版)中第二十七条之(五)规定。经批评教育,该同学态度端正,能深刻认识错误,及时整改,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提高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如后续有违反上述行为者,将严惩不贷。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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