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莱斯特国际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莱斯特国际学院2022、2023、2024级本科生。评审基数为莱斯特国际学院在籍本科生,2024级转专业学生在现所在专业参加评审。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2022级、2023级学生:评选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2、2024级学生: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组织服务奖、创新创业奖、体育竞技奖、文化艺术奖、社会实践奖;
3、2022、2023级学生分别按照本年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及《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审方案补充细则(试行)》执行;
4、2024级学生按照本年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荣誉评选实施细则》及《莱斯特国际学院2024-2025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荣誉评选实施细则评审补充细则》执行;
5、2022、2023级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专业为评审单位(成绩排名以学院最终公示结果为准),其他五个单项奖学金以年级为评审单位在年级内通评;
6、2024级学年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排名以专业为评审单位(成绩排名以学院最终公示结果为准),学生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以年级为评审单位在年级内通评。
7、本次奖学金评审成绩排名的计算,依据综合教务系统(新版)截至2025年9月7日12:00的已出成绩(含补缓考)。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
(一)面向2022级、2023级学生
1. 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1) 8月22日-8月26日21:00:申报人按要求准备附件1及其佐证材料,并将材料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应命名为“XXXX奖学金-姓名-学号-联系方式-证明材料页码数(含汇总审核表页)”,同时加入对应的奖学金申报QQ群,后续通知、答疑均在QQ群内进行。
序号 | 奖项 | 材料提交邮箱 | 奖学金申报群 |
1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3205842430@qq.com | 1019039736 |
2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18062745526@163.com | 957285110 |
3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2392170892@qq.com | 314135869 |
4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410284397@qq.com | 1031167760 |
5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3470828502@qq.com | 1046340952 |
(2) 8月27日-9月3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所有上交材料进行评定审核,并按奖学金类别进行排序汇总(社会工作奖学金根据补充细则将进行打擂评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1日将开展补充申报工作,申报人可以针对8月27日至8月31日期间产生的积分进行补充申报。
(3) 9月4日:公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加分核定初审结果。
(4) 9月5日:开展初审复议工作。
(5) 9月8日:公布五项奖学金加分项最终排名。
(6) 9月9日-10日:具有获奖资格的奖学金候选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完成辅导员审核。
(7) 9月14日:公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上交学校验收。
2. 学习优秀奖学金
(1) 9月10日:完成各专业可参评学生2024-2025学年成绩排名的公示、复议、修正工作。
(2) 9月11日-12日:导入成绩至“智慧学工”系统,公示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奖名单。
(3) 9月13日-14日:具有获奖资格的奖学金候选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完成辅导员审核。
(二)面向2024级学生
1. 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
(1) 8月22日-8月26日21:00:申报人按要求准备附件1及其佐证材料,并将材料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应命名为“XXXX奖-姓名-学号-联系方式-证明材料页码数(含汇总审核表页)”,同时加入对应的奖学金申报QQ群,后续通知、答疑均在QQ群内进行。
序号 | 奖项 | 材料提交邮箱 | 奖学金申报群 |
1 | 体育竞技奖 | 3205842430@qq.com | 1019039736 |
2 | 社会实践奖 | 18062745526@163.com | 957285110 |
3 | 文化艺术奖 | 2392170892@qq.com | 314135869 |
4 | 创新创业奖 | 410284397@qq.com | 1031167760 |
5 | 组织服务奖 | 3470828502@qq.com | 1046340952 |
(2) 8月27日-9月3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所有上交材料进行评定审核,并按奖学金类别进行排序汇总(组织服务奖根据补充细则将进行打擂评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1日将开展补充申报工作,申报人可以针对8月27日至8月31日期间产生的积分进行补充申报。
(3) 9月4日:公布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加分核定初审结果。
(4) 9月5日:开展初审复议工作。
(5) 9月8日:公布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加分项最终排名。
(6) 9月9日-10日:具有获奖资格的候选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完成辅导员审核。
(7) 9月14日:公布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获奖名单。
2. 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1) 9月10日:完成各专业可参评学生2024-2025学年成绩排名的公示、复议、修正工作。
(2) 9月12日17:00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应填写《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仅适用于2024级学生)》,并提交至13920797966@mail.dlut.edu.cn。
(3) 9月13日-14日,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所有材料进行评定审核。
(4) 9月15日,公示学院2024级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获奖名单。
(5) 9月16-17日,具有获奖资格的候选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完成辅导员审核。
(6) 9月18日,公布学院2024级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获奖名单,上交学校验收。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应将所有佐证材料按填报加分项目顺序粘贴到附件1“汇总审核表”页面后,每页只粘贴一个加分项目的佐证材料,同时在该页上写明对应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时间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格式规范,可以充分证明参评人及加分内容,形式可以为证书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附网站链接)。同一单项奖学金/奖的佐证材料应扫描于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内容应与附件1中加分项的顺序一致。
2. 申请人应在所有环节的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或填报至指定系统,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未能成功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责任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3.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以佐证材料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在核查时不计入加分,在复议阶段,仅允许对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进行补充,不能新增加分项。
4. 无电子版佐证材料的同学应提交对应加分项目的承诺书《附件3》(附电子签名),返校后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老师补交线下证明材料,如发现提交不实信息者,将取消学生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其他说明
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审按照学校时间进行推进,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材料或参加复议,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如有疑问请邮件咨询,E-mail:13920797966@mail.dlut.edu.cn。
莱斯特国际学院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莱斯特国际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审核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适用于2024级学生)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2024-2025学年某某单项奖学金(奖)初审结果(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