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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初审结果公示及复议的通知

2025-09-04  点击:[]

根据《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学生手册》中奖励办法及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补充细则相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822-826日学生自主申报、上交材料,827-94日材料评议,93日社会工作奖学金、组织服务奖打擂评审,现将2022级、2023级精神文明、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奖学金及2025级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重要说明:

1.请所有同学确认各项初审表格中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尤其是学号、姓名信息,若发生错误将直接导致在后续奖学金证书制作、奖学金发放、荣誉称号评审、专项奖学金评审时出现错误,若不及时反馈,出现问题将由个人承担。

2.若认为初审结果有问题,请按照各个单项奖学金、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议,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科技创新奖学金、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实践奖:9512:30-13:30C07-104A

社会工作奖学金、组织服务奖:9512:30-13:30C07-104B

精神文明奖学金、体育竞技奖、文体活动奖学金、文化艺术奖:9610:30-11:30C07-104A

3.本次初审结果仅代表初审成绩,加分数、排序均会因为复议发生变化,所有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本次审核结果无异议,需尊重复议后的最终结果。

4.涉及缓考的情况需要课程成绩出来后进行核查(截止至20259712:00),如有挂科,取消评奖资格,后面同学依次递补。

5.在初审结果中,除了本人的公示问题之外,发现其他的公示相关问题,均可提出异议,进行复议。

6.复议仅针对加分项目出现错加漏加、证明材料不充分问题,对于没有按时上交材料或申报时未填写的项目一律不在复议范围内

7.希望所有同学高度重视初审结果公布及复议工作,所有问题均要在复议过程中反馈,逾期不予办理,复议必须实名制。同时,因本人未参加复议、未在复议时间内进行反馈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望周知。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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