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莱斯特国际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其中2023级参考加权平均成绩,2024级、2025级参考加权平均绩点;计算结果含10%,但结果不四舍五入),学习成绩排名以智慧学工系统及《莱斯特国际学院2024级、2025级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加权绩点排名公示》《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2025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加权绩点排名的补充公示》《莱斯特国际学院2023级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加权成绩排名及学习优秀奖学金结果公示》为依据,且申请人需满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的基本条件。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原则
1.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符合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3.奖学金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制,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三、评选形式及说明
1、材料初审: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制,当申报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时,按照《莱斯特国际学院2025-202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适用于2023级)》《莱斯特国际学院2025-202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补充细则(适用于2024级、2025级)》专项奖学金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因2023级与2024级、2025级的奖学金评审体系不相同,若三个年级候选人总数超出学院《补充细则》规定的150%,则按照2023级和2024级、2025级两个组别奖学金评审基数分别确定两个组别的入围终审答辩名单。
2.参照学院《补充细则》,答辩入围总人数根据学校分配的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总名额的150%入围答辩。本次答辩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公开答辩评审,根据答辩排序产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后续其他专项奖学金获奖候选人依据本次答辩排序递补产生(需满足该专项奖学金的获奖条件),无特殊情况不再重新组织评审。
3.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计划于2026年10月10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形式为3分钟个人陈述加1分钟评委提问,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4.排序原则:以答辩结果为基础,如遇平票,所获优秀学生荣誉称号高者优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或大连理工大学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或大连理工大学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或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绩点高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或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成绩百分比相同时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
5.特殊说明: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后,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不影响参评其他专项奖学金;若成功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评奖年度内不可兼得其他专项奖学金(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材料上交要求
1.请候选人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于10月7日12:00前发送邮箱dlistudent@dlut.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国家奖学金+年级+姓名+联系电话”,附件2纸质版于10月8日17:00之前上交至C07-202韩老师处。初审入围名单及答辩材料提交时间后续将在打擂通知QQ群内公布。
2.国家奖学金答辩通知QQ群:1085114339,请报名的同学加群,以免错过答辩时间地点、答辩材料提交、抽签顺序等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韩老师,邮箱:dlistudent@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