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1.莱斯特国际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含10%;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且申请人需满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基本条件。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2.获得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届“十佳学子”的学生,在符合学校奖学金兼得原则的基础上,可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不用重复参与国家奖学金答辩。
二、评审原则
1. 各奖学金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 不符合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3. 奖学金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制,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形式及说明
1、材料初审: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取评审总名额(参照上一年度)的200%入围打擂即每个年级7人,当申报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时,即在符合评审条件基础上,获得“校优秀三好学生”和“校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作为评审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的首要候选人,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制,同等条件下,所获荣誉称号高者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
2.根据学校分配名额,以学院为单位,国家奖学金报名同学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是否答辩根据报名情况待定;其余专项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后,根据答辩排序和材料初审排序顺次递补产生。
3.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入围名单及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人需要准备3分钟PPT汇报,请报名同学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4.排序原则:以打擂结果为基础,如遇平票,所获优秀学生荣誉称号高者优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成绩百分比相同时优先考虑加权平均分高者。
5.特殊说明: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后,未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影响参评其他专项奖学金;若成功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评奖年度内不可兼得其他专项奖学金。
四、材料上交要求
1.请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于10月3日前发送邮箱dlitwz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国奖答辩+年级+姓名+联系电话,附件2纸质版于10月8日11:00之前上交至C07-202唐老师处。
2.PPT相关事宜:
①截止发送时间:10月7日17:00前
②命名要求:国奖答辩+年级+姓名+联系电话
③邮箱地址:dlitwzzb@163.com
3.咨询QQ群:378251667,请报名的同学加群,以免错过答辩时间地点、抽签顺序等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唐老师(联系方式:0427-2631231)。
莱斯特国际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