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3 点击:[]
莱斯特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经查,B14-306单元、B14-505单元一楼内有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等情况,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条之规定。经批评教育,单元同学态度端正,能深刻认识错误,及时整改,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给予以上二十七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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