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EN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结果公示及复议的通知

2024-09-06  点击:[]

根据《莱斯特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学生手册》中奖励办法及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补充细则相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821-827日学生自主申报、上交材料,828-95日大众评委评议,94日社会工作奖学金打擂评审,现将精神文明、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奖学金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重要说明

1.请所有同学确认各项初审表格中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尤其是学号、姓名信息,若发生错误将直接导致在后续奖学金证书制作、奖学金发放、荣誉称号评审、专项奖学金评审时出现错误,若不及时反馈,出现问题将由个人承担。

2.若认为初审结果有问题,请按照各个单项奖学金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议,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精神文明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979:30-11:30C07-104A

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979:30-11:30C07-104B

文体活动奖学金:979:30-11:30C07-105A

3.本次初审结果仅代表初审成绩,加分数、排序均会因为复议发生变化,所有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本次审核结果无异议,需尊重复议后的最终结果。

4.涉及缓考的情况需要课程成绩出来后进行核查,如有挂科,取消评奖资格,后面同学依次递补。

5.在初审结果中,除了本人的公示问题之外,发现其他的公示相关问题,均可提出异议,进行复议。

6.复议仅针对加分项目出现错加漏加、证明材料不充分问题,对于没有按时上交材料或申报时未填写的项目一律不在复议范围内

7.希望所有同学高度重视初审结果公布及复议工作,所有问题均要在复议过程中反馈,逾期不予办理,复议必须实名制。同时,因本人未参加复议、未在复议时间内进行反馈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望周知。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