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
1.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精英育成计划奖学金申报表》
2. 《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填写“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人提供)
3. 学生出国(境)交流总结表
4. 正式邀请信
5. 航空公司出具的行程单(非第三方机构出具)
6. 从盘锦/大连出发并返回盘锦/大连的有效乘车证明
7. 留学院校出具的正式入学证明(“国(境)外访学资金”中“中长期交流”申请人和“国(境)外深造资金”申请人提供)
8. 国际处、财务处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备注: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精英育成计划实施细则(修订)》中第四章同窗友情留学基金不涵盖伙食费和公杂费支出,涵盖额度内产生的必要的*国内差旅费用。(*指项目明确的集合当天或前一天以及解散当天或后一天产生的差旅费用)